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魅力雲林水岸
治水、淨水、親水結合生態保育、水質改善及周邊地景恢復河川生命力及親水永續的水環境
緣起
前瞻基礎建設計畫
為發揮提振景氣及促進結構改革效益,行政院規劃擴大全面基礎建設投資,打造未來30年國家發展需要之基礎建設,積極推動各項基礎設施,改善投資環境,以加速國家經濟轉型、平衡發展及區域融合。為達該願景與目標,行政院推動辦理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包含軌道、水環境、綠能、數位、城鄉、因應少子化友善育兒空間、食品安全及人才培育促進就業等八大建設計畫。
水環境建設包含「水與發展」、「水與安全」及「水與環境」三大建設主軸,其中「水與環境」願景為「與水共生、共存、共榮」,目標為營造「魅力水岸」,為達成願景與目標,經濟部研擬本計畫,透過跨部會協調整合,對齊資源擴大成效,積極推動治水、淨水、親水一體,推動結合生態保育、水質改善及周邊地景之水環境改善,以加速改善全國水環境,期能恢復河川生命力及親水永續水環境。
願景
與水共生、共存、共榮
因應氣候變遷的水環境建設包含「水與發展」、「水與安全」及「水與環境」三大建設主軸
目標
過去幾十年政府已投入大量工程經費,降低淹水風險,保障居家生活與產業發展,防災安全已見成效。然因城鄉發展思維變化與環境永續發展需求,在防洪排水及禦潮治理上已經從基本的防災功能,逐漸提昇至水岸環境營造。在環境營造整體規劃上也從基本的生活需求,逐漸納入生態、文化、遊憩、生產等多面向功能,經由點對點逐漸串聯成帶狀廊道,並進一步結合水岸環境與在地人文產業特色,發展成面狀生態圈與文化生活圈。
在型塑城鄉新風貌,建構具「文化、綠意、美質」環境中,水岸環境同時具有營造生物棲地、文化產業、遊憩休閒、地景環境等多目標功能。因此,本計畫將透過跨域資源整合,搭配地景環境及水質改善,打造河防安全與三生(生活、生態、生產)相結合的永續環境,落實以生態為本,開創民之所欲的親水空間。
雲林縣各批次水環境改善計畫
第一批次
雲林溪水與綠計畫第二期(核定)
第二批次
雲林溪水環境改善計畫(核定)
椬梧滯洪池水環境改善計畫(核定)
雲林縣莿桐礫間淨化工程計畫(核定)
雲林縣大虎尾地區之新虎尾溪水質環境整改善計畫(核定)
雲林溪上中下游段整體水環境環境景觀工程(核定)
第三批次
椬梧滯洪池環境改善工程(二期)(核定)
雲林縣北港礫間上部空間改善工程規劃設計計畫、北港鎮新街大排截流設施規劃設計計畫(核定)
斗六市後庄埤水環境改善計畫(核定)
濁水溪親水文化園區整體改善計畫(核定)
第四批次
他里霧埤水花園水環境整體改善計畫(核定)
雲林縣椬梧滯洪池水岸環境改善計畫(核定)
第五批次
斗六市後庄埤水域環境改善計畫-後庄埤滯洪排水設施(核定)
第六批次
四番地生態水岸園區水環境改善整體計畫(核定)
第七批次
大義崙排水水環境改善整體計畫
三條崙海水浴場水環境改善整體計畫
椬梧滯洪池水環境改善計畫
北港滯洪池水環境改善整體計畫
北港高灘地水環境改善整體計畫
大湖口溪中洲港水環境改善整體計畫
芭蕉溪斗六糖廠水環境改善整體計畫
朱丹灣水環境改善整體計畫
執行策略及方法
(一)適用範圍
本計畫範圍涵蓋河川、排水、野溪、海岸、滯洪池、漁港及養殖地區等水域週遭,與淨水及親水等水環境改善相關工作。改善範圍包含水道內、外,內容以水域環境改善為主體,設施為輔之方式營造。
(二)計畫原則
1.水岸環境改善,以營造河川、排水及海岸原始風貌為原則,兼顧治水、淨水與親水之思維,劃設河畔林帶,植栽復育。
2.都市門戶或重要交通幹線跨越之堤段,整體系統性之綠道及地景視野改善。3.配合既有堤防整建及改善,以植被覆蓋、綠色廊道、生物緩坡道、堤腳林蔭帶等,修飾改善環境地景。
4.選擇利用率高及風險度低之堤段,重點辦理親水環境建置,營造具有特色之安全水邊環境及親水遊憩空間。
5.評估河川環境,營造水岸棲地,改善棲地環境。
6.在水質較差河段,配合環境營造工項、污水截流及下水道改善,以礫間工法或自然曝氣淨化工法及其它多元工法兼作必要之水質改善設施。
7.結合海堤養灘改善劣化海岸,並營造堤前、後植生環境,以促進海堤環境保育功能。
8.地方政府所辦理環境營造案件若包含中央轄管河川、區域排水、海岸、漁港等範圍,或國營事業轄管範圍,由地方政府與該等單位協調或申請使用。
(三)主要工作項目
本計畫藉由「評核機制」補助地方政府申請辦理水環境營造計畫,於下列工作項目個案計畫需求納入計畫辦理,以達到「營造水岸融合,提升環境優化」目標。
1.水岸環境營造於已完成防洪、禦潮或無安全之虞水岸空間區域營造生態多樣化綠意之親水環境,營造水岸融合之優化環境。
2.水岸周邊水質改善、污水截流及下水道改善
(1)對於水質不佳的支流排水,鄰近有既有或短期內可完成之污水下水道管線,且下游水資源回收中心容量足夠者,優先興建污水截流及辦理下水道系統之提升與改善,或者礫間淨化等水質改善設施。
(2)依據地方政府配合情況、水污染防治績效以及當地民眾意願等,排定優先順序,因地制宜,列入本計畫辦理。
3.水岸環境改善結合周邊環境營造將水域空間與綠地,結合周遭之濕地、公園、綠道、運動場、文化場館及歷史建物,作系統性、連續性之連結,成為具生態、自然、休閒、教育及文化展現之空間與功能。
4.水岸遊憩據點特色地景營造以整體系統辦理地景改善、遊憩路網串連及遊憩設施等,營造水岸環境遊憩據點特色地景。
5.野溪、農田排水、漁業環境營造野溪、農田排水、漁業環境改善,營造親水環境,美化整體地景。
6.其它
(1)建立水環境之環境教育相關教材,教育推廣、宣導及民眾參與,讓民眾親身體驗水環境之美。
(2)建立生態調查資料,供後續相關教育推廣及保育研究執行參考與應用。(3)本計畫相關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或專業技術服務。
(4)成立水環境改善服務團,協助推動相關事宜。
(5)補助地方政府成立水環境改善輔導顧問團,協助推動辦理公民參與、資料收集、評比、生態調查、生態檢核等作業。
(四)營運管理
營運管理為永續經營重要工作,屬水環境營造不可缺之一環,本計畫採全生命週期概念辦理,地方政府於提報計畫時需研擬可行維護管理方式,於工程完成後由地方政府辦理維護管理。為鼓勵民眾參與,地方政府可委請當地社區及相關團體認養,俾利永續經營。
(五)促進民眾參與
為尋求地方民眾對於水環境營造推動之共識,執行機關於推動本計畫相關工程時,需導入民眾參與精神,建立民眾參與及溝通平台,並整合及考量地方意見,使水環境營造符合大多數人期待。
(六)辦理生態檢核
隨經濟及社會發展,民眾對環境生態之關注及重視日益抬升,不只重視既存的生態環境,也要求各機關在辦理在各項工程時,能考量加強工程設施對於環境友善度,為減少生態環境之破壞,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參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訂定之「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機制」推動辦理生態檢核,執行時如生態檢核結果顯示對生態有害,應暫停工程,並採取改善措施,無法改善時,應取消辦理。
預期效果
本計畫以跨部會資源整合與跨域分工合作思維架構,推動全國水環境營造至少88處水環境地景及棲地營造,計畫預期效果說明如下:
(一)建立優質水環境營造計畫分工合作機制,作為全面推動全國水環境營造計畫之先驅典範。
(二)增加都會生活圈親水與運動遊憩空間,舒緩都市空間發展壓力,改善都會區生活品質。
(三)降低水質環境污染,改善生物棲息環境,並提升民眾親水意願,營造健康生活環境。
(四)水岸環境植栽綠化,除改善都市地景外,並藉著水岸地景亮點吸引觀光人潮,同時促進文化產業發展。
(五)利用水岸空間與灘地串連路網,營造休憩景點,促進國民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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